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 王和平律师
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医学模式从单纯生物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转变,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医学模式的多元化,这一新观念的出现已经发生了医学模式的多元化,随之而来的医患关系从医生和患者在疾病诊疗过程中发生的简单相互关系,赋予了更多更新的内容,人们对这种关系也有着不同的解读和理解,难道医患关系变得复杂、具有了多元化的属性吗?
一 、医患关系属性的多元化认识
首先是我们对医患关系出现了许多新的、不同的认识。自然属性上看,临床医技护人员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一旦确诊是有疾病的自然人,那么就构成了自然的医患关系。这种关系同时具有人道主义和人权上的平等关系;以法制保障医生对患者实施治疗的信赖关系;和以医疗技术保证的委托信任关系的社会属性。
传统医患关系说明人类在进步过程中的变化,中国几千年来医生和病人一直保持着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关系;“白衣天使”、悬壶济世,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妙手回春、华佗再世等;不做良相,就为良医;社会对医生尊称“先生”,因患而求医,有患才有医;医因患愈而荣,患因医高而敬这种受尊重的良好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