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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平律师在厦门医疗纠纷防范研讨班授课

来源:中国患者联盟 时间:2009-4-28 浏览量:338次 字体:

 

    医疗质量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为加强和规范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增强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法律意识和处置能力,提高各级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监控水平,中国医疗卫生培训中心2009年3月6-8日在厦门举办举办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暨医疗纠纷防范处置研讨班。       

参加培训班的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各医疗机构分管医务院长、医务处(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医疗质量、安全科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及业务骨干等100多人。      

此次培训班由《现代医院杂志》主编高万良教授、卫生部党校李传俊教授、 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王和平律师就以下内容进行授课

1、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新动态;

2、2008版《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对医疗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新要求与《2008年患者安全目标》实施措施;

3、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医疗安全管理与纠纷防范措施;

4、医疗质量监控中主要缺陷分析及对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医疗纠纷司法解释,如何规范医疗事故鉴定形式、赔偿标准等;

6、紧急医疗事故处置预案及相关法律问题,医疗事故中法律法规的分歧处理及相应的司法解释;

7、病历书写、病案管理、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纠纷防范;

8、“医闹”及患方非理性维权处理(恶意欠费、媒体炒作)等棘手问题的处理与相关法律依据、原则及策略;

9、医院与患方自行和解的法律效力及再诉讼的对应策略(谈判策略、“私了”协议、鉴定技巧、诉讼策略、赔偿计算等);

10、媒体沟通与新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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